[网友播报] 宁海发布“停业”工作提示单
昨天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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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在线
关于商贸领域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停业”工作提示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展服务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于8月27日16时将防台应急响应提升为Ⅰ级,根据《浙江省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应对极端天气灾害(台风洪涝)“五停”工作的通知》及《宁海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报经县防指批准,现将商贸领域营业场所的停业安排提示如下: 1、各类营业场所应予暂停营业,重新营业时间待Ⅰ级应急响应解除。 2、大型商场、大型连锁超市、加油站点作为民生供应的重要场所,在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应当注意保障员工及顾客安全,在营业时间内保持正常生活物资供应。确因极端恶劣气象、灾害原因需要停止营业的,应提前向属地和县商务局报告,停业后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应立即恢复营业。 宁海县商贸行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7日 来源:宁海县商贸行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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