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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收房、短期加价?卖房遇到这类“爽快人”,务必警惕

      房子没卖成,反倒搭进去2万元——近日,海盐县公安局沈荡派出所破获一起以“高价全款收房”为诱饵的房产诈骗案。嫌疑人伪造合同、虚构成功案例,先后骗取4名卖房人共计4.5万元。
  市民陆女士早年花100万元在沈荡镇购置了一套100平方米住房,后因市场行情不佳,在社交平台发布售房信息。网友“老友”主动联系了她,称可“全款收房”,最初出价30万元,被陆女士拒绝。几天后,对方改口称已对接有购买意向的客户,可将收购价提高到70万元。
  为打消她的疑虑,对方抛出此前的“交易案例”,并晒出签约合同、转账截图等。陆女士逐渐放下戒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1万元定金。
  按照合同约定,“老友”需在15日内支付首款40万元,房屋过户后再支付尾款30万元。然而,陆女士没等到房款,却等来各种“借款”和“补款”。此后,对方以“打点资方”“银行卡冻结”为由借款2000元;此后又以资方不愿承担契税、流程卡顿等理由,让陆女士陆续补款8000元。首付期限届满,陆女士既没收到房款,借出的2000元也未归还。
  其间,对方始终以“下周”“差不多”“快了”等说辞拖延。6月,陆女士到沈荡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警方迅速梳理线索、固定证据并开展溯源追查,很快锁定嫌疑人汪某及其落脚点,随后赶赴江西将其抓获,并追回损失2万元。目前,汪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网上售房要警惕声称“全款收房”、短期内大幅加价的陌生买家。不法分子常伪造交易合同、转账截图,虚构成功案例博取信任,签约后又以资金解冻、代缴税费等借口索要钱财。切勿随意转账或交付定金,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浙江法治报 嘉兴政法融媒体中心 张栩洁 通讯员 田芳美 翁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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