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中午12时起,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正式进入为期两个半月的禁渔期,至7月1日12时结束。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渔船在保护区内进行捕捞作业。
4月15日上午,象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相关海域开展巡航检查,宣传禁渔政策。在渔山附近海域,执法人员登上浙象渔49515船,向渔民详细讲解东海带鱼分类禁渔政策,并了解近期渔汛。执法人员特别提醒:
“渔山和南韭山海域部分海区属于此次核心区禁捕范围,16日12时起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请严格遵守伏季休渔制度。” 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位于台州列岛至杭州湾北部的浙江东北部海域,总面积约2.25万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约0.72万平方公里,是东海带鱼最重要的生长繁育场所。
近年来,曾是东海四大经济鱼类的带鱼资源逐年减少,近海一带已形不成渔汛。为修复海洋资源,2008年该保护区设立,成为带鱼、小黄鱼、银鲳等东海区主要经济鱼类的重要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2013年起,浙江省首次将保护区核心区禁渔规定纳入《浙江省2013年海洋禁渔通告》,明确每年4月16日12时至7月1日12时禁止所有渔船捕捞作业。
象山县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带鱼资源的兴衰关系到海洋捕捞业的稳定。保护区禁捕不仅有助于恢复带鱼资源,还能带动大黄鱼、小黄鱼、银鲳等其他经济鱼类的保护,对维系东海渔业生产和生态平衡意义重大。
禁渔期间,象山县海洋与渔业执法队将在保护区范围内开展不定期巡航检查,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捕捞渔船、辅助渔船、交易市场及渔获物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非法捕捞或销售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新闻多一点 5月1日12时起,东海全面休渔。
根据我国的伏季休渔制度,为保护中国周边海域鱼类等资源在夏季繁殖生长,每年的5月1日至9月中旬为东海的禁渔期,而9月16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开渔期,东海正式进入捕捞的黄金季节。
届时,东海“虾兵蟹将”将暂别宁波人的餐桌。全市涉渔经营场所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鲜活海鲜。
来源:甬派综合 综合象山发布、甬派早前报道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