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播报] 宁海县域18条内河首次禁渔!持续3个月
8小时前
寂寥的田埂
来自浙江
宁海在线
从县农业农村局获悉,4月1日起,宁海县范围内白溪、大溪、汶溪等18条主要内河流域开放性水域将实施,为期3个月的禁渔制度,一起来看 4月1日起 宁海县域18条内河首次禁渔 ●禁渔范围 宁海县范围内白溪、大溪、汶溪、凫溪、颜公河、力洋溪、茶院溪、西仓溪、中堡溪、车岙港、清溪、东岙溪、长洋溪、石门溪、五市溪、一干线、干溪及槐路河等共计18条主要内河流域开放性水域实施禁渔制度。 ●禁渔期限 从今年开始,每年4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 ●禁止作业类型 禁渔期间在禁渔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渔业捕捞行为(娱乐性游钓除外)。有关科研单位因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等需要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作业的,须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违反禁渔规定后果很严重! ●禁渔区和禁渔期是什么? 禁渔区和禁渔期,是指为保护渔业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重要鱼、虾、蟹、贝、藻类,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止捕捞或者限制捕捞的范围和时间。 ●实施禁渔的作用是什么? 每年春夏季,淡水鱼类进入繁殖旺季,但由于过度捕捞、不合理垂钓等原因,宁海县域内河水系中的部分渔业资源呈急剧下降之势。禁渔能让宁海的内河水更清、鱼更多,生态更好。 ●违反禁渔期规定如何处理? 根据《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