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任业委会成员,由业主代表(未经过业主受权)产生,有的由物业推介(物业干预业委会选举),第二任直接没经过业主大会产生(业主不知道怎样产生),选举程序不合法2,业委会不作为,没有履行监督物业服务广大业主的责任,3,业委会有私通物业贪污全体业主的钱(不经过业主大会受权,私自跟物业分账商铺,车位等等收益)
除上述之外,听说**社区的某些干部,逼业委会跟物业合作推动涨价,有何动机,有何目的,是否存在社区跟物业有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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