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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无过错一方可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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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一个努力奋斗的你,都很了不起】 成长,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有梦想就大胆去追,有计划就尽力去做,你只管努力,时间会给你答案。用心耕耘,奔赴所爱,继续提升自己,美好将在不远处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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