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充电桩希望能接入居民用电
2021-1-26
独语斜阑
来自浙江
宁海在线
网友咨询:本人住在颐园,开的是新能源汽车。在停车位安装了充电桩,但是用电只能是物业的电(工业用电),无法用居民用电。两者价格相差一倍,虽然一次充电费用不多,但是积少成多,常年累月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经济上相当不实惠(相当于多花了一倍的钱)。问了颐园物业,反馈是建造房子的时候预留管道不够,居民用电线缆无法通到地下车库。颐园建成才三五年,虽然当初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到,但是线路改造起来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中提到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可见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大势所趋,也是国家的一项强国战略,所以规划、布置、完善一些用电的基础设施也是非常必要的。《通知》中也提到结合老旧小区、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导多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个人认为,居民用电无法通到地下停车库,这也算是城市配套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的一个方面。希望住建部门、电力部门和颐园方面,能够急百姓之所急,想百姓之所想,协商帮忙解决这一实际问题。 县住建局:经了解,颐园小区部分电动汽车使用人与小区物业自愿签订了充电桩使用协议,由物业专变向充电桩供电,按0.7元/度收取电费,此电费包含能耗费用和物业的管理成本,并非如反映人所说的高出居民用电价一倍。业主如需要按居民用电价供电,请向供电部门申请安装充电桩,物业公司将提供能力范围内的协助。